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上述违规行为属于较重违规行为,对福清佰亿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9家经销企业作出拟处理意见(详见附件),并约谈告知相关企业。
本次约谈告知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进行,请相关企业对照拟处理意见,于2024年1月5日前提供书面答复意见(盖章扫描件)。我处根据书面答复意见,依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者,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3楼;邮箱:fjnj87566707@163.com;联系电话:0591-87566707。
附件:福清佰亿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9家违规经销企业拟处理意见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