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赠送《农机科技推广》杂志畅销农机专辑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总站  宣传信息处日期:2019-01-04【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推(宣)发〔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站,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推广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关于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应用等要求,加大向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送技术的力度,我站决定联合全国农机推广系统采集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信息,分春季和秋季2次,向10000个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赠送《农机科技推广》杂志畅销农机专辑20000册,每次10000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赠送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农机推广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技术推广总站、黑龙江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局农机推广站。

二、赠送对象和数量

从事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以及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每个单位1次1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所属各单位,按照订阅2019年度《农机科技推广》杂志的数量和单位等额赠送。

优先赠送给农业部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地市级示范社、县级示范社。剩余名额按照各地订阅2019年度《农机科技推广》杂志的数量确定,订阅多的地区送得多。

三、赠送时间

(一)春季:2019年3月底以前。

(二)秋季:2019年9月底以前。

四、赠送方式

挂号邮寄。

五、专刊内容

农机化主推技术和各地推广的农业机械,包括农机具的生产企业、品牌、照片、主要性能参数、适用作业范围、企业联系方式等。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省级农机推广机构要把向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赠送专辑作为2019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利用印发文件、网站宣传、移动通讯、电话联系等各种方式,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各级农机推广机构,做好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基础信息采集、汇总和报送工作,于1月31前将汇总好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信息统计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明确要求,高质量做好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范围应包括农业部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地市级示范社、县级示范社。不在各级示范社范围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拥有的农机原值原则上在20万元以上,具备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条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前景。要认真核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现状,不得把“空壳合作社”列入采集、报送范围。

(三)为便于沟通交流,及时解决数据采集中发现的问题,请各省级农机推广机构负责本项工作的同志扫描“全国农机合作社统计群二维码”(附件2)入群。

联系人:毛振强(010-59198656);

邮箱:hzs@came.net.cn

附件:  1.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信息统计表.xls

2.全国农机合作社统计群二维码

3. 红头文件下载:关于向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赠送《农机科技推广》杂志畅销农机专辑的通知.pdf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19年1月4日





附件2

全国农机合作社统计群二维码  


image.png


image.png
添加人:网站管理员 内容审核:网站管理员
欢迎分享,转载请保留出处及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http://came.net.cn/)。 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中国农机推广网」,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信息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