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站   宣传信息处日期:2019-01-1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推(宣)发〔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机技术推广站,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农机推广站: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机推广宣传与信息工作,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成效,现就加强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是总站的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是全国农机推广系统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宣传普及先进适用安全农机化技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阵地,是展示各级农机推广机构工作风貌与成效的重要窗口。各级农机推广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以高质量信息报送工作共同维护好、发展好系统这一公共宣传交流平台和阵地。

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我站对“中国农机推广网”和“中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进行了融合升级,新网站的名称是“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使用原“中国农机推广网”的域名(www.came.net.cn)。

二、明确重点,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各单位要把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作为信息报送重点,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质量。

(一)明确信息报送重点。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能过程形成的特色性、创新性、有借鉴意义的新举措、新经验及新做法;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开展先进适用安全农机化试验、示范、咨询、培训、宣传、展览、演示等工作的成果;社会各界在农机推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面的重大研究成果;各级党委、政府、农机化主管部门以及总站指定报送的信息与约稿。

(二)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信息内容应真实可靠,事例、数字、单位应当准确;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

(三)保证信息的时效和质量。时效性强的新闻性信息材料,应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报送,原则上不应晚于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各种调研分析、试验示范结果、案例剖析等信息,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深度,力求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三、完善机制,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得力的信息员队伍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保障。请各单位明确1名信息报送工作责任领导,至少1名在编职工为信息报送责任岗位人员,于2019年1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附件)将名单报送到部总站。部总站将为各单位的信息员分配信息管理账号和密码。

(二)加强审核,确保正确宣传导向。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审核,涉及地方全局性、政策性的敏感信息,须经各单位信息报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报送。

(三)强化管理,明确信息发布责任。经验交流、工作总结、调研材料以及反映各地开展先进适用安全农机化试验、示范、咨询、培训、宣传、展览、演示等工作情况和成果的信息,各省级农机推广机构要保证真实可靠。反映农机推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面的政策性信息,各省级农机推广机构要保证真实可靠符合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

(四)完善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激励。从2019年3月起,以省为单位按月统计各省级农机推广机构报送的信息数量,每年12月底为信息发布数量最多的15个省级机构颁发先进信息交流单位奖状,并为其信息员颁发优秀信息员荣誉证书。为点击量最大的30条信息的作者颁发优秀信息员荣誉证书。总站干部不参与优秀信息员评比。

网站信息提交邮箱:zgnjtgw@came.net.cn

信息员名单报送邮箱:xcxxc@came.net.cn

联系人:张林娜(010-59198621),苏春华(010-59198626)

附件: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xlsx

红头文件下载:关于加强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19年1月15日

附件:

                                        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

单位


责任领导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信息员1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信息员2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添加人:郭润泽 内容审核:郭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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