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机、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部令 2018年第3号),深化推进农机试验鉴定改革,我部定于2019年3月中旬在北京市举办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宣贯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研讨部署实施工作。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11日报到,3月12—13日培训,培训时间1天半。
地点: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昌平区黄平路209号,电话:010-59197777)。
三、参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主管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处室负责人、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及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各专业站主要负责人各1人;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培训班安排讨论,请各单位做好发言准备。
(二)请各单位填好代表回执(见附件),于3月1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
(三)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可登陆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网站了解路线信息)。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至3月13日中午。
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孙筱、吴迪,传真:010-59193341,电话:010-59193363、59192867,电子邮箱:njhsajc@agri.gov.cn。
附件: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代表回执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