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所):
近期,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机构改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审批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农业农村部要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及时了解掌握改革情况,更加科学有效的推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请各地结合实际报送改革情况总结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改革情况总结材料包括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改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情况,由省级统计归纳总结报送。
二、主要内容
(一)汇总总结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改革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理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审批机构设置情况,相关机构的职能情况。如行业指导、行政执法、牌证管理、驾驶技术考核、安全技术检验、事故处理及统计报告、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职能的执行主体、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及主要职能,明确是否有三定方案等。
(二)汇总总结各级农机执法改革情况。主要包括农机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情况,职责任务,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组成和工作开展情况。
(三)汇总总结各级行政审批改革情况。主要包括行政审批机构的设置情况,牌证发放主体、经费保障、流程和工作开展等情况。
(四)改革过程中,各项职能划转后,执行主体衔接是否顺畅,目前存在哪些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信息收集汇总、总结等工作。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总结汇总材料,连同调查表电子版(附件)于4月10日前发至部总站安全指导处邮箱njjlzfc@126.com。联系人:张林娜、花登峰,010-59199199,010-59199197。
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总站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