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鉴推〔2020〕10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采信检验报告的审查工作,提高审查工作的规范性、一致性,避免采信带来的技术风险,根据《关于做好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采信检验检测结果工作的通知》(农机鉴〔2019〕120号)、《关于规范实施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项目的有关通知》(农机鉴(鉴)函〔2020〕15号)要求,我站组织制定了《拖拉机产品推广鉴定采信检验报告的审查规范》(第1版),自2020年9月9日起实施。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