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机维修能力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作者:总站运用指导处  日期:2020-11-06【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鉴推[2020]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8]42号文精神, 强化农机维修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推动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为农机化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支撑保障,根据工作计划,我站定于12月初在四川省乐山市举办农机维修能力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农机维修监督管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解读;

(二)全国农机维修体系服务能力现状分析;

(三)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质量监管方法途径;

(四)农机修理工技能要求及竞赛规则要求解读;

(五)农机维修操作安全技术及要求;

(六)农机维修通用技术及电喷柴油发动机维修技术;

(七)案例教学:农机维修管理部门、农机生产(经销、维修)企业及合作社维修监管与服务典型案例分享及点评。

二、培训对象

各级农机化系统农机维修质量监管工作人员,农机生产、经销企业维修服务部门负责人,农机维修点、合作社维修技术负责人等。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日报到,2-3日培训,4日离会。

地点:广场智选假日酒店(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中区柏杨西路399号)。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尽早确定参训学员,于11月27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我站,以便安排食宿。E-mail:yyzhdch@163.com。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乘车路线见附件2。

总站会务联系人:王金凤,电话/传真:010-59199097。

(三)培训班结束后为参训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四)培训班将收取培训费1800元/人(含培训、教材、用餐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培训费不接受现金支付和个人汇款,可以在报到现场刷卡、微信、支付宝支付;如刷卡、微信、支付宝支付不方便,请于11月27日前,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将培训费汇至我站,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乐山培训”等信息,培训报到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账号:11220701040007848。

联系人:王金凤,电话/传真:010-59199097。

附件:

1.培训班报名表

2.培训班乘车路线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0年11月3日

附件.doc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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