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作者:总站运用指导处  日期:2021-04-2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鉴推〔2021〕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18年国务院42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我站定于6月下旬在四川省广汉市举办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农机社会化服务相关政策;

  (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遴选与建设经验;

  (三)农机实用人才培养;

  (四)农机维修监管与服务;

  (五)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负责农机合作社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农机实用人才培养、农机维修质量监管的管理人员,各级农机合作社辅导员、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下旬,培训时间2天。

  地点:广汉西园酒店(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17号,电话:0838-5359999)。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尽早确定参训人员,于5月25日前将培训班回执(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站(E-mail:yyzhdch@163.com)。联系人:庞爱平,电话:010-59199096。

  (二)培训班结束后将为参训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三)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800元/人(含培训、教材、用餐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培训费不接受现金支付和个人汇款,可以在报到现场刷卡、微信、支付宝支付;如刷卡、微信、支付宝支付不方便,请于6月10日前,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将培训费汇至我站,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广汉培训”等信息,培训报到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开户名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开户账号:1122070104000784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四)报到相关事宜我站另行通知。训班将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培训班回执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

           试验鉴定总站              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培训班回执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电子邮箱

  手机

  开发票单位

  开发票税号

  住宿

  (单/拼)

   

   

   

   

   

   

   

   

   

   

   

   

   

   

   

   

   

   

   

   

   

   

   

   

   

   

   

   

   

   

   

   

   

   

   

   

   

   

   

   

  注:请于5月25日前将回执发至yyzhdch@163.com(电话:010-59199096),单标间住宿费用:280元/间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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