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鉴推〔202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总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全面提升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我站决定组织开展设施种植机械化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围绕当前设施种植机械化生产中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全面提升的发展主题,挖掘总结、宣传推广一批设施种植机械化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设施种植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是在设施种植中解决耕整地、种植、管理、收获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方面较有创新或成效的新型经营主体;二是利用先进适用设施装备紧密对接设施种植主体,提供设施种植机械化装备和技术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三是在推进设施大棚宜机化改造、推进设施种植标准化、创新宜机化种植模式等方面取得成效的地方农机推广部门或科研院所。
二、申报材料
对于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上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情况。经营主体设施种植面积及大棚类型、主要种植作物品种;投入资金和组织人员情况;全程机械化生产装备配置情况及实现机械化作业情况;机械装备在提高种植经济效益、保障产品安全和农业绿色生产等方面发挥作用等情况;二是解决途径。经营主体在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及过程等;三是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对于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高、技术成熟适用、作业效果好的关键机械化生产环节,可围绕单个环节组织材料进行推荐。
对于地方推广部门和科研院所,上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组织基本情况;二是在推进设施种植标准化、机械化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步骤、过程等;三是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案例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事例鲜活、亮点突出、文字简洁,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同时选送照片3—4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有条件的可以附加视频资料。
三、组织报送
各省份要优中选优推荐,原则上每省不多于3个,设施种植大省和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较高的省份可适当增加案例数量。请于7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加工设施处。
联系人:李玮琪
联系电话:010—59199190
电子邮箱:zzjgssc@126.com。
四、成果应用
总站对报送的典型案例将择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广泛宣传,树立示范标杆。适时组织专家对典型案例加强指导、跟踪研究,探索总结可复制的模式经验,加强交流学习借鉴,不断推动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和设施种植转型升级。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
试验鉴定总站 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1年6月10日
文件下载:农机鉴推[2021]69号:关于征集设施种植机械化典型案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