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总站〔2021〕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2021年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会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农机企业售后服务能力,探索事企联动处理农机质量投诉,提升公共服务支撑水平,依法维护广大农机用户和农机企业的权益,我站拟于10月中旬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农机质量投诉实务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13日下午报到,10月14-15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宁波凯洲皇冠假日酒店,浙江省宁波市药行街129号,前台电话:0574- 56199991。联系人: 曾霞,手机:13858273868。
三、参加人员
各地农机部门和相关机构负责农机投诉监督工作的管理人员、农机制造企业及其主要经销商(粮食主产区等)售后服务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农机三包规定);
(三)网络舆情应对与危机管理;
(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制度实施要求;
(五)农机质量投诉典型案例分析;
(六)企业售后服务体系构建及投诉应对经验交流。
培训班上,还将通报2020年全国农机投诉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并围绕新形势下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和探索事企联动提升质量投诉处理能力等进行研讨交流。
五、培训收费
(一)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200元/人(含培训、教材、用餐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二)培训费采用现场刷卡、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方式交纳,不收现金。如需通过银行汇款交费,请务必在备注栏标明“宁波培训”,汇款单位名称与开票名称需保持一致,并在报到时出示银行汇款复印件。本次培训班全部开具电子发票。
开户名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开户账号:1122070104000784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六、其他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的各项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配合进行健康查验及登记,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培训班将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谢绝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培训。
(二)为便于安排食宿,请各单位尽快组织报名并填写《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于9月23日前报送至我站。
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jdznj315@163.com
(2)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
(三)请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需求,向市县有关单位转发通知,并组织人员报名参加。培训班结束后将为参训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四)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交通路线见附件2。
(五)报名联系人:温旭歌、陈谦,电话:010-5919031、59199160。
附件:1. 培训班报名表
2. 交通路线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代章)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