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农机质量投诉实务技术培训班时间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日期:2021-09-29【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化总站〔2021〕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现决定将原定于2021年10月14-15日在浙江宁波市举办的农机质量投诉实务技术培训班(见农机化总站〔2021〕27号《关于举办农机质量投诉实务技术培训班的通知)延迟至11月初举办,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等事项不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变更为:10月31日下午报到,11月1-2日培训。

  二、请参训学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的各项要求,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报到时请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配合进行健康查验。谢绝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培训。

  三、如因故需取消报名,请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我站。报名联系人:温旭歌、陈谦,电话:010-5919031、59199160。电子邮箱:jdznj315@163.com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代章)

2021年9月29日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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