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管〔202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各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业务指导,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拟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今年以来,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针对农机安全生产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发生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
二、文字材料
材料内容应包括标题、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案例解析4个部分,其中案例解析应由案情分析、法规适用、执法易错点或示范点等内容。文字要求内容真实、陈述清楚,事例鲜活、分析透彻,亮点突出,简明准确,文字控制在2500字以内。同时将典型案例所涉及的执法文书复印件以及相关图片记录一并报送。执法文书应符合《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的通知》(农法发〔2020〕4号)有关要求。
三、组织报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征集有关案例,进行评选后优中选优进行推荐,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要对报送的案例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请于12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案例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安全指导处。联系人花登峰,电话:010-59199197,邮箱:njjlzfc@126.com。
我司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案例进行遴选,探索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域示范案例库,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法,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