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农业机械化领域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科技标准处  日期:2021-12-1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标分〔2021〕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农质标函〔2021〕200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农业机械化领域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推进会议要求,聚焦全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履行农业机械化管理职能、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农机装备配置、加快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改善农机作业条件、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等方面,持续增加公益类标准有效供给,优化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标准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

二、重点方面

(一)履行农业机械化管理职能,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等亟需的,以及与部门规章相配套的管理标准的制修订。

(二)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三)促进补短板、强弱项,大宗经济作物、特色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

(四)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应用标准,以及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重点农机产品技术水平评价标准的制修订。

(五)加强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农机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以及精准农业方面标准的制修订。

(六)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安全使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

(七)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方面的标准的制修订。

三、有关要求

(一)立项建议不应与已立项标准或已发布标准重叠或交叉,应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协调、衔接。

(二)应充分立足应用需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加强标准前期预研,保障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和可行性。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2年农业机械化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于12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建议书(PDF格式)、项目建议书(Word格式)发送至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秘书处,邮箱:tc201sc2@126.com。另外,如有预研材料(标准草案等)请一同报送。

(四)联系人及电话:杨茜  010-59199027。


    附件:2022年农业机械化领域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


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

2021年12月13日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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