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总站(标)函〔2022〕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中的咨询服务作用,经研究,我站决定组建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思路
专家库由农业机械化领域相关方面专家组成,并按照现行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的品目划分为不同的专业领域,同一位专家可根据其熟悉的产品情况划分到不同的专业领域,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工作职责
(一)研究提出农机试验鉴定大纲相关工作建议。
(二)参与相关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大纲的起草、立项评审、审定、复审等技术工作。
(三)参与相关农机产品专项鉴定大纲的备案审查等技术工作。
(四)配合完成相关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大纲的技术解释工作。
三、专家条件
(一)从事农业机械化管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农机化技术推广以及农机试验鉴定、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科研教学等农业机械化领域相关工作满10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农机试验鉴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要求,热心农机试验鉴定事业,能够积极参加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相关工作。
(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熟悉某一类农机产品结构原理、生产制造、检测鉴定和推广应用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
(四)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按要求参加各类技术活动,认真、公正履行职责。
(五)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四、入库程序
(一)专家库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专家库专家登记表》(见附件)。
(二)我站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结合专家擅长专业与领域分布需求,确认申请入库专家资格及专业领域范围,并公布专家名单。具体专业领域范围根据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确定。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专家条件择优遴选推荐,名额不限,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专家库专家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报送至我站科技标准处,邮箱:tc201sc2@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宋仁龙,010-59199118。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