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蔬菜初加工机械化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加工设施处  日期:2022-03-2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化总站 [2022] 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总站:

为加快补齐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这个短板弱项,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我站决定组织开展“蔬菜初加工机械化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这次征集活动以“减损提质”“增值富农”“省工节本”为目标,聚焦蔬菜初加工环节,挖掘总结、宣传推广一批蔬菜初加工机械化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对象

一是生产机械化典型案例。从事蔬菜初加工的种植大户、农业(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在推进蔬菜初加工机械化生产进程、技术装备推广、实施标准化生产等方面主要做法和成效经验;二是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从事蔬菜初加工经营主体或企业在满足自己加工生产需求的同时,拓展农产品初加工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产业发展,引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相关要求

典型案例应具有前瞻性、带动性和可复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具有一定的初加工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近3 年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初加工技术方案和工艺成熟,实现了蔬菜初加工生产环节机械化。经济和社会效益好,促进了产业机械化进程、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了乡村产业振兴。

三、申报材料

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上报材料主要内容:一是基本情况。主要是经营主体的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和加工量,投入资金和组织人员情况,机械化生产装备配置情况及实现机械化作业情况;二是经验做法。经营主体在推进蔬菜初加工机械化生产或社会化服务中采取的措施;三是取得成效。主要是机械装备在降低产后损失、提升产品价值、节约人工成本、推动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效益等。对于机械化、信息化程度高,技术成熟适用、作业效果好的关键机械化生产加工环节,可围绕单个环节组织材料进行推荐。

案例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事例鲜活、亮点突出、文字简洁,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同时选送每个机械化环节机具照片1—2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有条件的可以附加视频资料。

四、组织报送

各省级农机化推广部门要优中选优推荐,原则上不多于3个,对于蔬菜种植大省和蔬菜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较高的省份可适当增加案例数量。请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加工设施处。

联系人:李玮琪

电话: 010—59199190

电子邮箱:zzjgssc@126.com。

五、成果应用

我站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典型案例进行遴选,择优进行公开推介,广泛宣传,树立示范标杆,加强交流学习借鉴,不断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械化提档升级。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2年3月24日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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