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总站〔202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总站: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等部署要求,全面提升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分区域、分类型、分品种、分环节推进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我站决定组织开展设施蔬菜机械化生产先进模式征集活动,发布一批接地气、可复制的设施蔬菜种植机械化生产先进模式(以下简称“模式”),为各地提供借鉴和依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模式内容等说明
(一)模式主要涉及设施蔬菜种植全程或在种植、管理、采收、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土壤消毒处理等关键环节有重大突破的机械化生产模式。
(二)模式应符合本地设施农业特点并具有一定的区域适应性,并将“绿色”“低碳”“轻简化”理念贯穿其中。
(三)模式应在当地经过试验证明具有较好的综合效益,得到当地种植大户、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认可,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适宜较大范围推广应用。
(四)模式的框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适用范围、区域特征、模式概述、技术路线、技术规范及机具配备、典型案例等方面。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结合当地主栽蔬菜品种或特色蔬菜品种,组织推荐先进适用、易于推广落地的成熟模式,要优中选优;
(二)征集的模式要求内容简洁、图文并茂。编写格式详见附件。
(三)请各省于7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加工设施处。
联系人:李玮琪
电话:010—59199190
电子邮箱:zzjgssc@126.com。
附件:设施蔬菜机械化生产先进模式编写格式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2年5月12日
附件:设施蔬菜机械化生产先进模式编写格式
模式名称:
如生产模式适合一种设施类型,模式名称统一按“地区+设施类型+蔬菜名称/种类+机械化生产模式”格式命名,如上海塑料大棚中棵青梗菜机械化生产模式;
如生产模式适合两种或以上设施类型,模式名称统一按 “地区+设施+蔬菜名称/种类+机械化生产模式”,如上海设施中棵青梗菜机械化生产模式。
一、适用范围
该模式设施类型、蔬菜种类(品种)、适宜推广应用的区域。
二、区域特征
简述当地的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设施农业生产特点、设施机械化水平、制约该作物设施种植的突出问题或主要因素等。
三、模式概述
阐述该模式的应用价值,包括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以及有效解决区域设施种植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等。
四、技术路线
用图形、线条等工具,将该作物每个生产环节绘制成周年封闭的流程图,突出机械化生产特色内涵。每个生产环节应配以典型机具实物(或作业实景)图片,每张图片大小在1M以上,并加以简要说明。
五、关键环节技术要点
阐述机械化关键环节的操作细节要求。
六、技术规范及机具配备
从适宜机械化的品种选择原则、种植密度要求开始,围绕耕整地、播种/移栽、灌溉施肥植保、采运、尾菜处理、土壤消毒处理等环节,着重描述关键环节核心技术规范,同时说明与不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的机械化机具配套方案,明确适用机具的功能、参数、配套数量、作业质量指标等内容。其中,技术规范应包括作业生产时期、农艺要求等。
七、应用提示
生产模式应用过程中可以改进或需要特别说明的部分。
八、典型案例
选取整县、整乡、整村或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应用该模式的典型案例,重点说明采用该模式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效益等。
九、模式推荐单位
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