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HJ 1014-2020《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的规定,为做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相关衔接工作,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和农业机械化总站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5月27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联 系 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动力机械处
联系电话:010-59199039, 手机138101278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邮编:100122
电子邮箱: zzdljxc@126.com
附件 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