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日期:2023-03-2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化总站〔202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强弱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助力春耕生产,加快提高单产、提升产能,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的工作部署,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下简称“农机3·15”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维护农民利益。做好春管春耕农机服务保障工作,发挥机械化增产减损、节本增效和引领驱动作用。

二、活动安排

3月15日上午,全国“农机3·15”活动在山西省太原市主会场和山东省临沂市分会场举办启动仪式。总站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开设“农机3·15”专栏,围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质量监管等政策法规,提高单产、提升产能技术应用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与《中国农机化》《中国农机化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开展宣传。

各省(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统一主题、统一标志,可采用发放资料、投诉咨询、发起倡议、组织机具展演、下田入棚等贴近农民的服务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全国“农机3·15”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强农护农的重要性,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积极指导市县组织开展好“农机3·15”活动。

(二)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宣传,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活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倡议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和依法维护农机用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地要将活动总结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及时总结。请于4月5日前将本省(区、市)活动总结材料和《本省(区、市)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总站。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质量监测处 温旭歌、陈谦、彭彬;

联系电话:010-59199031、59199160;

电子邮箱:jdznj315@163.com。

附件:《本省(区、市)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本省(区、市)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

活动延伸情况

活动开展情况

其他(开展的特色活动、意见建议、未开展的原因等)

地市(盟)

(个)

县区(旗)

(个)

发放

资料总数(份)

购置补贴、报废补贴、安全监理等资料发放数量(份)

提供

咨询

(人次)

受理

投诉

(件)

投诉涉及价值

(元)

投诉办结

数量

(件)

投诉处理挽回

损失

(元)

线上发布信息

(条)

响应倡议企业数量

(个)

培训

活动

名称

培训人数

展示

机具

数量

(台套)

现场

演示

机具

数量

(台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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