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推(体)发〔2017〕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推广站:
为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修订)、《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12〕3号)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与经验,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思路与措施,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机化提档升级和有效供给,我站拟于11月下旬在四川省召开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近年来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经验;
(二)研讨新形势下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思路及措施;
(三)参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典型。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推广站有关负责人,有关农机协会、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代表。
三、有关事项
(一)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交流材料。请各省级农机化技术推广站高度重视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交流材料准备工作,紧紧围绕体系改革与建设主题,对本省(区、市)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交流材料,并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交流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我站推广二处,以便汇编成册。
联系人:姜宜琛,联系电话:010-59198635;电子邮件t59198636@126.com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