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部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方案,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及综合利用,定于10月中旬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全国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暨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全国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工作、东北三省及内蒙古秸秆处理行动工作情况。
(二)观摩秸秆还田、离田、加工作业现场;
(三)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和综合利用重点工作。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
(二)参加“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培训班”的全体人员,包括2017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省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负责同志、秸秆综合利用主管处室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有关秸秆利用创新单位专家;
(三)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农机化司、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农机鉴定总站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
(四)有关新闻媒体记者。
各地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时间地点
时间:10月12日报到,13日开会,会期1天。
地点:海航名门饭店,电话:0431—8556566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501号(人民大街与隆礼路交汇处),交通路线见附件3。
四、其他事宜
(一)材料准备。请山西、江苏、山东、湖南、陕西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准备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工作经验交流典型发言材料。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省、自治区)准备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发言材料。吉林省农科院准备东北区域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创新联盟最新科技进展及应用情况发言材料。每个材料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请于9月29日前将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发言材料电子稿发至我部农机化司科教处,其它发言材料发至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
(二)会议报名。请于9月29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农机化司科教处和吉林省农机局。
(三)联系人。吉林省农机局:曹殿广 传真:0431—88906325,电话:0431—88906324,手机:13804314322,电子邮箱:397073817@qq.com。
农业部农机化司科教处:王国占 电话:010—59193362,电子邮箱:njhkjc@agri.gov.cn。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强少杰 电话:010—59193068,电子邮箱:kjsnyc@126.com。
附件:
1.各地代表名额分配表
2.参会人员回执
3.交通路线图
附件下载:附件1-3.doc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