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机推广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管理员日期:2017-09-0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推(宣)发﹝201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站,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推广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业新闻舆论工作视频会议有关精神,提高农机推广系统宣传信息服务水平,现就加强农机推广系统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机推广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 

    农机推广宣传信息是农机推广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传播推广农机化技术、加强各地工作交流的有效渠道,是展示农机推广工作风貌、成效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机推广宣传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农机推广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要把宣传信息及报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做到业务工作有成效,宣传信息有影响,信息报送有质量。 

    二、明确农机推广宣传信息报送工作重点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报送内容要紧扣当前农机推广工作重点,抓主题、抓过程、抓典型,唱响农机推广主旋律。

    二是突出重大活动,结合重点工作,及时报送本地、本单位重大工作动态、项目进展、制度建设、改革建设、调研成果、典型人物等情况,助推工作、促进交流、扩大影响。三是突出重要技术,重点报送先进技术应用、成熟模式、典型经验、推广成效,为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先进的农机化技术和最新的农机具。 

    三、切实强化农机推广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本辖区农机推广宣传信息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稿件报送力度。我站拟采用微信群、QQ群、公共邮箱等方式为省级农机推广系统搭建联络平台,请各省级农机推广机构明确一名分管宣传信息工作的站领导,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宣传联络工作,相关联系信息请于9月15日前以邮件(见附件1)和微信(见附件2)形式报我站宣传信息处。 

    (二)加强选题策划。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精心开展选题策划,结合本省农机推广工作各个阶段的重点,深入挖掘信息素材,多角度总结亮点,提炼和报送有份量、有价值的信息。 

    (三)强化工作落实。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信息报送工作计划,细化信息报送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努力确保投稿数量和质量,各省级农机推广机构每周至少报送两次消息,每次至少两条。信息稿件可通过“中国农机推广网后台管理框架”提交(信息提交用户名、初始密码由我站统一分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站宣传信息处邮箱。我站将对各省级推广机构宣传信息报送、采用等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定期通报相关情况。 
  
    联系人:周 磊 

    电话:010-59198625 

    邮箱:zgnjtgw@came.net.cn。 
  
  
  
    附件1省级农机推广站宣传信息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表.doc
    附件2  微信报送方式.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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