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推(技)发〔2017〕48号
各有关省农机推广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关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站拟组织开展秸秆还田离田和玉米籽粒直收机械化技术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内容
在秸秆还田离田和玉米籽粒直收机械化技术应用代表性地区选点,进行相应规模的生产试验和跟踪考核,主要考核技术的作业成本、生产率、作业质量、故障率等指标,验证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提供技术支撑。
二、实施地点及规模
综合考虑作物区域布局、种植面积、耕作制度、技术应用现状、配套机具作业量等情况,各项技术验证实施地点及实施面积如下:
(一)秸秆还田离田机械化技术。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六省各建立一个点,实施面积不低于300亩。
(二)玉米籽粒直收机械化技术。黑龙江、山东两省各建立一个点,实施面积不低于300亩。
三、实施单位与经费安排
技术验证由我站会同相关省站、县站及规模经营主体共同实施,签订验证工作协议,确定任务分工。我站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各项技术验证工作方案、汇总不同地点验证数据结果、撰写技术验证报告、总结验收等工作。省、县站要负责协调落实验证地点、物资及相应的仪器设备,开展本地的验证工作,完成本省验证报告。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技术验证所需的配套机具并负责完成相关技术生产应用规模作业等。我站将安排一定的补助经费用于各省开展技术验证工作,按报账制管理。
四、时间进度
4月~6月,印发验证通知及方案,落实验证地点,签订协议;
6月~11月,依据验证方案组织开展验证工作。落实、培训人员,调配物资装备,跟踪采集数据,分析验证结果,撰写验证报告。
11月~12月,总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价及总结验收。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省农机推广站要高度重视,确定一位站领导全面负责本省验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全程参与实施,选择技术力量较强的县站和规模经营主体承担相应的验证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见附件)精心落实实施地点,选配相应的机具机型及验证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结合农时,组织开展验证工作,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联 系 人:杜 友
联系电话:010-59198631
附件:1:秸秆还田离田机械化技术验证方案
2:玉米籽粒直收机械化技术验证方案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