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化处函〔2017〕22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浙江勇力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台州珈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嫌违规。经初步核实,上述三家公司销售的18马力以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存在提供虚假发票等不实补贴申请材料、且企业对补贴产品补贴额畸高情况未主动报告等问题。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规范实施,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秩序,经研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浙江勇力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程阳机电有限公司、台州珈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8马力以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它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因违反上述要求所带来的经济纠纷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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