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推(体)发〔2017〕24号
河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总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为贯彻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机化技术试验工作,加快玉米全程机械化生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玉米种植提质增效,我站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技术试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在北方一年一熟玉米种植区选点开展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机对比试验和效果评价,通过对比试验选定主推技术及机具机型,总结形成比较成熟的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技术模式并开展示范推广,促进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技术的应用。
二、实施单位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河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总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及有关基层农机推广站。
三、试验地点
在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定。试验田应具有区域代表性,整块连片,且留有前茬作物的根茬和秸秆,符合当地玉米免耕播种作业条件;当地能提供适宜马力的拖拉机。
四、试验机具
共两台,其中1台由试验承担单位提供,机型为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机,作业性能良好;另一台由我站组织提供。
五、试验依据
农业行业标准NY/T 1822-2009《谷物播种机具使用效果综合评价方法》和我站编写的《玉米免耕精量播种试验方法(暂行)》。试验前,请各试验实施单位根据《玉米免耕精量播种作业技术规范(暂行)》,结合实际生产条件编写适用于当地的《玉米免耕精量播种作业技术规范》。
六、工作进度
试验时间为2017年3~10月,具体时间进度如下:
(一)3~4月,试验单位制定试验实施方案,进行试验准备(包括试验地块选取、人员安排、机具及物料等);
(二)4~6月,开展玉米免耕精量播种试验,测试播种作业质量,采集相关试验数据,同时开展适宜面积的示范推广;
(三)7~8月,各试验单位完成相关数据整理分析,总结试验成效;
(四)9~10月,测产,编制试验报告。全面评价、总结验收玉米免耕精量播种试验示范工作,并上报我站。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实施单位要成立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技术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加强试验工作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
(二)保障工作经费。我站采用报账制安排试验点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机具设备、试验用地租赁,种子、农药、化肥等专用材料购置,专家咨询费等方面,支持试验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试验工作投入,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三)加强协调总结。各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玉米免耕精量播种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注重农机农艺融合,邀请农艺专家参加,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试验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