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在全国创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是推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领打造农机合作社升级版,加快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质量水平的重要举措。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6﹞5号),在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推荐基础上,经审核与公示,现确定北京兴农天力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203个合作社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详见附件)。
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总体上实行部省共建、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机制。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强化对示范社的政策扶持,加大合作社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合作社发展典型经验宣传,有效发挥示范社样板带动作用,引导支持示范社加大配套机具和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推动农机合作社整体建设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跃上新台阶。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示范社定期报送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采取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示范社的监测管理,每年年底前将示范社监测报告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