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2016〕8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有关科研院所:
为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行业指导,着力推动农业部、财政部重点工作措施落实,培养锻炼人才队伍,规范部级农机购置补贴督导的职责分工、对象内容、主要流程和工作要求等,我司组织制定了《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导工作方案(试行)》,并选取农机购置补贴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算、补贴范围确定、补贴产品归档、资金需求测算、违规行为查处等作为2016年专项督导重点内容。现将《部级农机购置补贴督导工作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