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各位专家及所在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验收考核等方面的支撑服务作用,经研究,我部决定成立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指导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专家指导组组长由罗锡文院士担任,副组长由陈温福院士、陈学庚院士、刘恒新站长担任;专家指导组成员由农机化行业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有关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件)。
专家指导组按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棉花、油菜、花生、大豆、甘蔗等 9大作物分别设立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分别由5-8位专家组成,实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专家指导组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成员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决策咨询。跟踪分析全国水稻等九大作物全程机械化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及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参与编制与全程机械化相关的发展规划、可研报告、技术规程、作业标准等工作。
(二)技术指导。深入主要农作物优势产区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地方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探索总结一系列分作物、分区域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三)培训交流。编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资料,并承担相关项目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分作物、分区域组织开展全程机械化技术研讨与交流活动。
(四)验收考核。参与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的项目验收、考核评定等工作。
(五)承办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专家指导组在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指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专家指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副组长负责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专业组的组长、秘书长负责制定本小组的年度工作方案、组织专业组成员开展相关活动等。各成员服从组长及专业组安排,结合各自优势开展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报告。
专家指导组秘书处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起草、编印专家指导组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研报告、工作简报等,做好组织会议、调研活动等其他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专业组落实年度工作方案。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专家指导组成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专家指导组工作,提供有关便利条件,并将专家指导组成员工作情况纳入本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农业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doc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