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推(技)发〔2016〕41号
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重庆市农机推广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和《农业部关于推进马铃薯产业开发的指导意见》(农农发〔2016〕1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加快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我站拟组织实施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及任务
在马铃薯主产区建立项目试验点,以播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为重点,开展对比试验,探索形成适宜当地的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包括适用范围、工艺路线、技术要点、机具配套方案及操作规程等(编写格式见附件1),促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指导不同类型区马铃薯机械化生产。
二、实施地点及规模
在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重庆市各建立1个试验点,每点实施规模500亩以上。具体地点在马铃薯主产县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中选定。
三、实施单位及经费安排
项目由三省(区、市)农机推广站承担,县级农机推广站、规模经营主体参与实施,由我站与省、县两级农机推广站及规模经营主体签订四方工作协议(格式见附件2),明确工作任务。
我站负责项目组织、技术指导以及总结验收工作,并采用报账制,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各省(区、市)模式研究工作。其中委托业务费3万元,用于省和县农机推广站组织协调、数据采集整理、工作总结等;租赁费3万元,用于土地、机具的租赁补偿;专用材料费1万元,用于购买试验所需的物资材料;劳务费1万元,用于聘请农民、技术人员和专家参与相关工作的劳务支出等。
四、进度安排
(一)5月,落实项目地点、参加人员等,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格式见附件3)、签订工作协议。
(二)5月下旬~11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模式研究,重点探索包含马铃薯生产耕整地、播种、植保、收获等环节在内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通过对比试验提出关键环节的技术要点、机具配套方案和操作规程。
(三)12月,项目总结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省(区、市)农机推广站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确定一位站领导全面负责项目实施,抽调业务骨干、遴选技术力量较强的县站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实施。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抓紧落实项目工作,于5月13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含电子稿)以及完成省、县级农机推广站和规模经营主体等三方签署的四方工作协议一并报送我站。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工作人员培训、物资装备调配、生产作业调度、数据跟踪采集和试验结果分析等工作,协调解决好研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保证项目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效,完成工作总结报告、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文稿,于11月30日前分别以电子和纸质形式报送我站,同时报送工作图片、数据记录表格等有关附件材料。
联系人:推广一处 杨宏伟
电 话:010-59198629
E-mail:tgztgc@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甲60号
附件1 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编写格式).doc
附件2 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研究项目四方工作协议(格式).doc
附件3 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格式).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