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农业部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向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印发201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统一归档产品参数信息。统一归档产品是指属2014年度全国通用类农机品目和由农业部组织统一归档的12大类23个小类52个非通用类农机品目(68个品目中,有16个品目在国家支持推广目录中无产品)的,已列入《2012年-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包括2013年、2014年度调整目录中新增的产品),且未被取消补贴资格的农机产品。
此次产品归档工作是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受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委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告发布、专家归档、归档公示、意见汇总整理、专家审核确认等程序组织开展的。统一归档产品参数信息印发后,各省将与其自行归档的产品信息一同导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尽快启动农机购置补贴网上操作流程,推动补贴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据悉,自2月10日归档公告发布以来,虽采取短信提醒、省局组织等多种方式催报,但至今尚有部分企业仍未填送归档信息,还有部分企业报送的归档信息不符合要求。鉴于今年农业部首次开展非通用类农机产品统一归档,部分企业尚不知晓或不熟悉材料填报要求,同时考虑到农时需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研究决定,适当延长归档工作时间,将已通过公示且经专家审核确认的产品作为第一批先行发布,其他属于农业部归档的产品将作为第二批稍后发布。农业部农机推广站将于近期发布第二批农机补贴产品归档公告,请各地和有关企业随时关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amic.agri.gov.cn/nxtwebfreamwork/。
在印发归档产品参数信息的同时,农业部还就有关情况作出了说明。
一是关于玉米收获机产品归档。按规定,玉米收获机归档参数为行数和作业幅宽,为引导企业规范作业行距,2014年将4行玉米收获机最小作业幅宽从2.1m调整到2.2m。但考虑到今年是首次调整幅宽参数,且作业幅宽2.1m不会包含小四行玉米收获机,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今年暂继续将作业幅宽2.1m机具归入2.2m档次,从2015年起将严格执行作业幅宽2.2m的归档标准。
二是关于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归档。按目前鉴定大纲规定,对稻麦兼收的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进行鉴定时,田间作业性能试验必须包括水稻和小麦两种作物;仅用于水稻收获的收割机,田间作业性能只对水稻作物进行测试。部分企业为获得更多补贴,以自走履带式水稻收割机申报同等喂入量的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为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公平正义,在专家讨论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将只进行水稻喂入量测试的“水稻联合收割机”,在现补贴额一览表相应分档的基础上,统一降入下一档次。如:喂入量为4kg/s的水稻收割机,按现补贴额一览表应归入4kg/s及以上的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档次,补贴额为30000元;考虑到与配置功能相近的同类谷物联合收割机相比,其喂入量明显偏大,故将其降为下一档(3-4kg/s),补贴额为22300元,这样既不让谷物联合收割机补贴偏低,又能适当兼顾自走履带式水稻联合收割机补贴额的延续性(如按专家提供的小麦喂入量和水稻喂入量折算比进行测算,相关产品可能要降两档,补贴额降幅较大)。
三是为确保政策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除因工作疏忽造成错误归档外,本年度农业部不再受理相关产品调整到补贴额较高档次的申请。
四是各省在自主调整中央财政最高补贴额时,应以当地近三年市场销售价为基础进行科学测算,并充分考虑各档次补贴额的差距,尽量减少因各档次补贴额差距过大造成的不必要矛盾。
五是除应由农业部统一归档的农机产品外,其他已列入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农机产品均由各省按本省补贴范围和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各省在自行归档省级支持推广目录产品时,如涉及到玉米收获机和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也应参照农业部的相关原则进行。另外,对未及时向各省报送归档信息的企业,如相关产品在省域补贴种类范围内,各省应再次组织归档,可根据企业报送的先后顺序,分批次将归档产品信息导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使符合要求的补贴产品都能享受补贴,给农民更多选择权。
六是各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应认真核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归档信息,如发现本企业产品归档有误,特别是被误归入补贴额高的档次时,要及时主动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业部反映。对发现上述问题但未主动报告的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发现其他企业产品归档有误的,也请及时反映。
七是补贴实施过程中,各省要组织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大机具核实力度,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并加大投诉举报的调查力度,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