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装备试验示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管理员日期:2014-04-0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推(技)发〔2014〕18号
 

北京、辽宁、山东、河南、福建省(市)农机推广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农业部有关部署,促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提供装备支撑,我站拟组织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装备试验示范工作。

    请各有关省(市)农机推广站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装备试验示范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抓紧落实试验地点,积极协调设备生产企业、畜禽养殖场(户)、以及畜牧、防疫、土肥、饲料等部门技术人员成立技术小组,制定试验方案,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3〕34号)有关规定执行,确保顺利完成试验工作。试验方案(主要包括试验内容、试验地点、组织措施、进度安排、人员分工等)请于2014年4月3日前报送我站推广一处。

    联 系 人:徐振兴  张  园
 
    联系电话:010-59198627/28
 
    电子邮箱:tgztgc@126.com 

    关于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装备试验示范的通知.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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