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各地农机推广和农机监理大事记材料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机推广总站  管理员日期:2014-02-14【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推(宣)发〔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农机监理站(总站、处、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农机监理站,黑龙江农垦农机推广站: 
为全面系统地展现全国农机推广、农机监理理系统的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和取得的工作成绩,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农机推广、农机监理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站拟组织编印《2013年全国农机推广与监理系统大事记》。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主要内容 

  1.省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农机推广和农机监理等重要政策、法规、文件情况; 

  2.领导对农机推广和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出席相关会议、活动情况; 

  3.省级农机推广、农机监理工作会议、活动情况; 

  4.本省、本单位农机推广、农机监理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5.重要人事任免、调动;机构设置、撤销、合并及职能调整情况;
 
  6.本单位、人员获得部、省级以上表彰情况; 

  7. 农机推广、农机监理领域的重要科研成果和重要的国际合作及外事往来情况;
 
  8.其他对农机推广、农机监理工作有重要作用、重要影响或重要纪念意义的事项。
 
  二、有关要求 

  1.大事记的时间跨度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个条目,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主要参加人员。每条目字数不超过200字。 

  2.请各单位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大事记材料电子版报送我站宣传信息处。 

    3.请各单位将大事记材料撰写人的联系方式附在材料之后,以便于联系。 

    联系人:刘司法、花登峰、薄庆春。      

    电话:(010)59198648、59198625。 

    传真:(010)59198621。 

    E-mail:liusf648@126.com。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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