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管[2013]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切实做好《2014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印发工作,请各地组织力量分别对2014年辖区内跨区作业机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填写“《2014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送我司生产管理处。
《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将于2014年年初免费发往各省(区)局。为落实《作业证》登记备案制度,防止出现多领、冒领情况,我司将根据各地2013年在“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登记备案情况和2014年摸底调查需求情况,确定发放数量。
联系人:刘晶;电话:010-59191605;传真:010-59193308;电子邮件:njhsglc@agri.gov.cn。
附件: 《2014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