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管〔2013〕4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今年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围绕关键农时、主要作物和重点环节,分别以全程机械化创建和关键技术示范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有效推动了农机化生产的持续快速发展。为总结经验成效,加强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根据财政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请各有关省(区、市)对2013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认真总结,并填报《2013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1)。
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分别按2013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和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花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关键技术示范等类别,包括项目立项、经费安排等情况);2、主要做法(包括工作部署、资金使用、项目内容、机具配备及应用等情况,要有数据支撑);3、主要成效(包括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果和数据);4、主要经验(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体会、创新机制等);5、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有关建议等。
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属部门预算项目,应以省为单位汇总填报《2013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经济分类支出决算明细表》(附件2)。资金实际支出(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应严格执行预算规定,如与项目申报书经济分类预算内容有变化的,需详细说明原因。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有关工作总结和项目决算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请不要改动附件表格中的填报内容,以便统一汇总全国数据。请各省(区、市)在11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司生产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人:李庆东,联系电话:010-59192814,传真:010-59193308,电子信箱:njhsglc@agri.gov.cn。
附件:1.2013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
2.2013年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经济分类支出决算明细表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