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管〔2013〕21号
各市、县农机局:
今年以来,各市、县(市、区)农机局、财政局严格按照《广西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总体上顺利,全区的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比去年同期约加快了15%。然而,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则比十分缓慢,至6月30日止,第一批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仅为5.5%,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体实施效果。为进一步加快补贴资金结算工作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农机局要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快对已购买的补贴机具办理登记备案、验机等相关工作,及时将结算材料送财政部门,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做好前期性基础工作。
二、今年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各地特别是首次实施此补贴方式的县(市、区)农机局,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尽可能增加结算频次,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并提醒县财政部门及时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已结算的指标确认书进行结算确认操作,由“待结算”变为“已结算”状态。
三、各市农机局要加强对本地区补贴资金结算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补贴资金结算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结算拨付。自治区农机局将不定时公布各市、县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情况,必要时通报各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