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办〔2013〕38号
各市农机局,各甘蔗种植机生产企业:
为加快推进甘蔗种植机械化发展,进一步规范甘蔗种植机补贴,自治区局组成调查小组到3个市6个县(区)对甘蔗种植机销售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经过实地调查,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经销商以所谓“分期付款和作业补贴”方式销售甘蔗种植机,运作不规范;二是单机补贴额度偏高,购机者个人出资金额少,导致买的多用的少;三是部分购机户无大马力拖拉机配套作业,致使一些甘蔗种植机“买而不用”。基于以上情况,为了规范农机补贴产品销售市场,维护国家补贴政策的严肃性,防止造成国家补贴资金的浪费,确保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就甘蔗种植机补贴及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1、甘蔗种植机是一种新型机具,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有一个适应过程,不能急于求成,要稳中求进地推广应用。
2、2013年甘蔗种植机补贴额为3万元∕台(其中中央补贴额2万元,自治区累加补贴1万元)。
3、严格控制补贴对象,原则上只有配套动力90马力以上拖拉机的购机者才能享受补贴。
4、各市、县农机部门要对甘蔗种植机销售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分期付款和作业补贴”销售方式。
5、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对2012年以“分期付款和作业补贴”方式销售的118台甘蔗种植机的管理,按照对农机主管部门和购机户的承诺,加强对已售机具的指导服务,确保所销售机具都能开展作业。
6、各相关企业要对已销售的甘蔗种植机进行建档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要对产品进行技术改进,不断提升其使用性能,确保机具能高效安全使用。
7、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农机鉴定站要加强对甘蔗种植机生产企业及农户的指导服务。市、县农机部门要对甘蔗种植机进行跟踪管理。
请各市、县农机部门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在实施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购机补贴监督办。联系人:欧 玫,电话(传真):0771-56252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