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农机化发展基金考核奖补办法》的通知


来源/作者:泰州市农委 黄毅成  管理员日期:2013-04-0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推进泰州市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根据泰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同意,泰州市财政设立2000万元“农机化发展基金”,并印发了《泰州市农机化发展基金考核奖补办法》,强力推动农机化发展进程,确保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办法》要求,2013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建立以“结果到导向”的考核奖补机制,要求全市各级农机和财政部门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整合使用市级考核奖补资金和本级农机化发展资金;二是各地要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因地制宜出台本地“农机化推进年”实施方案;三是要规范资金使用,建立专账,加强农机化考核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农机化发展。《办法》对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水稻种植机械化创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乡镇农机化创建、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等工作制定了建设目标和考核标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该市各级农机部门干群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显著提升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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