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机[2013]11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3]10号)精神,严把财政资金补贴农机产品质量关,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办制定了《2013年上海市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关附件:2013年上海市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doc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