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交流会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机推广总站  管理员日期:2012-12-10【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推(办)发〔2012〕77号 

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所): 

    今年以来,我站牵头与各有关单位按照《2012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农机推(办)发〔2012〕41号 )的要求,扎扎实实地落实有关任务,创新性地为农民办实事,目前,工作进展顺利。为总结经验,促进工作,我站拟在12月中旬组织召开2012年度为农民办实事工作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材料  

    认真总结2012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情况。总结要突出亮点、突出成效,重点是举办有关活动的场次、受益群众的范围等。要深入总结开展有关活动的经验,尤其是通过开展为农民办实事活动发现开展推广和监理工作新需求、新要求、新方法、好办法。

    二、参会人员

    1、农业部农机推广(监理)总站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5人。

    2、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所)为农民办实事工作的负责人各1名。

    3、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机推广站负责,每个省份推荐1个示范联系点代表和1个示范户代表。要精选熟悉丘陵山区农机化技术需求、在当地农机推广和监理工作中比较活跃的示范户作代表,并指导他们准备发言材料,每人不超过5分钟。示范户代表的发言材料以反映当地农机化发展的技术需求、对开展农机推广和监理工作的建议为主要内容,务实无华。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14日之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到总站办公室。

    2、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12日之前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部总站办公室。

    3、部总站为各示范户代表提供不少于国家普通公务人员差旅标准的交通补贴。 

    4、会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丽华,毛振强

    电   话:010-59198609;010-59198607

    传   真:010-59198600

    E-mail:njtgzzbgs@126.com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2012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交流会参会回执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手机号码
         
         
         

    备注:示范户代表的“单位”栏填写“XXX县示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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