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各地农机推广与监理工作大事记材料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 宣传处  管理员日期:2012-12-06【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推(宣)发〔201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推广、农机监理站(总站、处、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农机监理站,黑龙江省农垦农机推广站: 

    为全面系统地记录2012年全国农机推广、农机监理系统的大事、要事,宣传各地工作成效和创新亮点,加强交流与沟通,促进农机推广、农机监理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站拟组织编印《2012年全国农机推广与监理系统大事记》。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主要内容 

    (一)省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农机推广和农机监理等重要政策、法规、文件情况; 

    (二)领导对农机推广和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出席相关会议、活动情况; 

  (三)省级农机推广、农机监理工作会议、活动情况; 

  (四)本省、本单位农机推广、农机监理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重要人事任免、调动和机构设置、撤销、合并及职能调整情况; 

  (六)本单位、人员获得部省级以上表彰情况; 

  (七)农机推广、农机监理领域的重要科研成果和重要的国际合作及外事往来情况; 

  (八)其他对农机推广、农机监理工作有重要作用、重要影响或重要纪念意义的事项。 

  二、有关要求 

  (一)《大事记》的时间跨度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个条目,写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主要参加人员。每条目不超过200字。 

    (二)请各单位安排熟悉情况的同志组织编写《大事记》材料,并将主要联系人的联系方式附于《大事记》报送材料之后。 

    (三)计划单列市的《大事记》材料单列报送。 

    (四)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5日前将《大事记》有关材料电子版报送我站宣传信息处(E-mail:liusf648@126.com)。 

    联系人:刘司法 、薄庆春 

    电  话:(010)59198648、59198623 

    传  真:(010)59198621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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