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协(农业工程)发〔2012〕2号
各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农业装备与工程技术分会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关于开展表彰活动的通知》(中农协秘函[2012]02号)文件精神,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将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农业装备与工程技术分会会员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评选,其中县级及以下单位和个人应占80%以上。由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农业装备与工程技术分会审查后推荐给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评选并择优进行表彰。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理论学习深入。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业绩成果领先。解放思想,勇于开拓,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班子团结有力。领导班子带领干部职工团结进取,奋发向上,无私奉献,勇于探索,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履行义务出色。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及时缴纳会费。
(二)先进个人条件
1.政治优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业绩显著。热爱“三农”事业,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农机化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在农机领域工作15年以上。
3.群众公认。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贡献突出。热心协会工作,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协会贡献突出。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推荐程序。各会员单位可在2010-2012年以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基础上,提出推荐候选对象,经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后,形成推荐评选情况简要报告和推荐评选对象的事迹材料,上报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农业装备与工程技术分会秘书处。
(二)评选方法。成立由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农业装备与工程技术分会有关专家、常务理事、秘书长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在对各会员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初评,提出候选对象建议名单,报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秘书长处审定。
(三)表彰奖励。将在2012年12月上旬召开的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上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及奖金。
四、有关要求
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推进会员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增强协会凝聚力的重要举措。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请各会员单位将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1、2)等纸质文本(一式3份,双面打印)和电子文本报送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农业装备与工程技术分会秘书处(《推荐审批表》可在中国农机推广网www.came.net.cn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莉,王超
电话:010-59198636, 传真:010-59198636
电子邮箱:njtgec@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甲60号
邮政编码:100079
附件: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中国农技推广协会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3.中国农技推广协会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