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农机合作社进入了依法促进、政策引导、市场推动的快速发展时期。2011年底全国农机合作社总数达到2.78万个,入社成员数96万户,拥有农机具176.2万台(套),经营收入236亿元。实践证明,发展农机合作社,推动了土地、劳动力、资金、装备、技术、信息、人才等农业生产要素合理配置,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农机合作社建设,打造农机作业服务品牌,向社会各界宣传农机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受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委托,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向全国广大平面设计爱好者、农机化管理部门、农机合作社以及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中国农机合作社品牌标志(logo)创意设计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本次活动征集的标志(logo),将作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的标志,由农业部授权获得该称号的农机合作社使用。该标志(logo)既集中体现了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的内涵,也是全国农机合作社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标志(logo)的宣传和使用,将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国农机合作社的认识和支持,提升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创立良好的服务品牌形象,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协办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中国农机安全报社 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中国农机推广网等
三、标志(logo)名称
中文名称:中国农机合作社
英文名称:CHINA AGRICULTURAL MACHINERY COOPERATIVE
四、作品要求
1、作品须是以体现农机合作社发展特点、重要作用以及服务特色等方面为主题的原创作品,或用最精炼的视觉元素符号表达作者对农机合作社的理解,并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
2、作品要注重识别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简洁大方、形神兼备、富有内涵、紧扣主题,内容健康,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
3、作品要考虑应用于多种视觉传播方式,适用于电视屏幕、广告宣传、办公用品、环境布置、印刷品、徽章及衍生品等,以及放大或缩小时的视觉效果、印刷工艺等。
五、征集时间
2012年9月—11月15日。
六、交稿要求
1、每份稿件须在作品背后写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设计稿应配有设计文字说明。入围后,作者必须提供该作品的电子文本,电子文本也要注明以上说明。
2、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应征资格。所有应征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3、征集活动委托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和处置所有入围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作品进行出版、展览和宣传。应征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4、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均视为已同意本方案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5、投稿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5日。应征者向主办单位报送作品时,信封请注明“征集作品”字样。
投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 中国农机化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122 电子邮箱:zgnjhxh@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 静 010-59199070 孙 冬 010-59199069
七、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中国农机化导报设立大众投票专栏,由主办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共同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结合大众投票与专家评选委员会意见,选出最佳设计方案。
2、主办单位有权要求所有入围作品应征者对作品进行修改或将其交由相关机构或专家进行修改、重新设计及制作等,以备最终采用。
3、本次征集共评选出十个入围作品,并在其中评出入围奖7名、优秀设计奖2名,最佳设计奖1名。
入围奖颁发荣誉证书和价值500元奖品;
优秀设计奖颁发荣誉证书和价值2000元奖品或奖金;
最佳设计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0000元奖金。
4、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自理。
5、在大众投票有效选票中随机抽取30名投票者,奖励100元电子通信费。
八、其他
邀请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协助组织此次征集活动。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