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  日期:2019-01-0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厅机关有关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25号),生态能源处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征求了你们意见。请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请责任部门每季度末13日前将情况交牵头部门汇总,牵头部门于每季度末15日前汇总落实情况反馈生态能源处。

联系人:何青;电话(传真):0851—86577307;

:gzsnwnyc@163.com

附件:附件1《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农委牵头责任分解表.doc

附件2《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农委牵头责任分解表.docx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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