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暂停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所有农机产品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来源/作者: 山东省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日期:2019-12-2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鲁农函字〔2019〕33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今年,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部分植保机械强制性认证产品证书变更注销后有关联动处理工作的函》(农机政〔2019〕111号)发布后,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在我省开展的第二批农机购置产品投档过程中,依然将3WFZD-320A 和3WFZD-320型风送式喷雾机按照自走式风送喷雾机进行投档。该企业不据实投档,不及时报告,且对约谈告知书未进行反馈,违反了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及自主投档承诺有关事项。根据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定,确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三个月。

  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再受理该公司产品的补贴申请。请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在暂停期内报送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在我省补贴资格。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其生产企业及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24日   

   


添加人:汪岩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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