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鉴定函字〔2019〕43号
为做好山东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要求,我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2020年度山东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订意见。公众可根据山东省农机化需求,对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的创新型农机产品,请在2020年1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专项鉴定大纲制订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sdnjjdz@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邮编:250100,收件人:科技科,电话:0531-83173611。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