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函〔2020〕27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全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严格存量监管,加快淘汰进程,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专项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变拖牌证注销及在册在管情况
1.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变拖淘汰报废进程。截至2019年11月底,依法公告56957台变拖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其中:黄山市10380台,六安市6925台,淮南市5992台,亳州市5534台,淮北市5094台,宿州市4204台,阜阳市3086台,合肥市2731台,蚌埠市2706台,滁州市2436台,安庆市1999台,宣城市1904台,池州市1844台,马鞍山市1137台,铜陵市523台,芜湖市462台。
2.截至2019年11月底,全省在册在管变拖数量为104779台。其中:合肥市14610台,六安市13888台,蚌埠市9860台,淮南市9590台,黄山市8888台,淮北市7899台,宿州市7517台,滁州市7274台,阜阳市6040台,安庆市5356台,池州市4702台,宣城市3667台,芜湖市1718台,马鞍山市1499台,亳州市1422台,铜陵市849台。
数量2000台以上的县(区):濉溪县7174台,合肥市蜀山区6867台,寿县6611台,灵璧县4593台,霍邱县4421台,怀远县3440台,固镇县3018台,五河县2969台,合肥市包河区2916台,舒城县2840台,石台县2408台,休宁县2240台,凤台县2191台,凤阳县2093台。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出台文件制定方案。16个市均由农业农村、公安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印发了工作通知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合肥市政府将变拖整治纳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安庆市将变拖整治纳入市级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挂牌督办;宿州市举办了变拖专项整治业务培训班;多个市、县都成立了跨部门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推进。
2.贯彻落实文件具体措施。绝大多数市、县农机监理机构能够做到充分领会皖农机〔2019〕59号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执行文件明确的各项工作要求。但仍有个别地方存在认识不够、不及时依法公告变拖牌证作废、年检把关不严等情形。
3.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各地在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经常性开展集中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合肥市查处违法违章变拖376台,处罚329起,扣车54台;亳州市检查变拖2860台次,纠正处理违法违章741台次,拘留驾驶人6人,收缴罚款21.3万元,强制报废变拖38台;淮南市查处变拖违法行为515台次,查扣265台次,强制报废32台;滁州市农机、公安、城管联合执法,查处变拖980台次,收缴罚款28万元;马鞍山市检查变拖200余台,查扣10台,强制拆解4台;宣城市开展安全检查317次,检查车辆1787台,排查登记外籍变拖1422台,纠正违章167起;芜湖市开展2次全市联合执法,查验变拖62台,查处违法违章行为15起,查扣处罚涉嫌套牌变拖1台;池州市农机、公安交警、城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勤,查处变拖违法行为70余起;安庆市将强制报废变拖监管纳入县、乡安全生产考核,并对未用停放或违法在用的1155台变拖出台整治方案,以从根本上消除变拖安全隐患。
变拖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我省目前变拖存量仍然较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持续推进变拖专项整治刻不容缓。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强力压缩变拖生存空间,尽快消除变拖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