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鉴定字〔2020〕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以及《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鲁农机鉴定字〔2019〕18 号)的规定,结合当前农机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要求,我站研究制定了《2020年第一批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从即日起实施。
请各农机企业根据农机鉴定相关规定以及本指南,通过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的试验鉴定申报系统,自愿向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提出鉴定申请。相同品目的产品,以平台提交时间为准,企业需集中一个月内完成该品目产品的上报申请,两个月内完成受理整改。植保机械的换证项目不受指南限制,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出换证申请。平台网址为:http://www.sdnjh.cn。
各市农业农村局和有关市农机中心可推荐一至两种符合条件、当地急需的农机产品,优先安排鉴定。
我站将根据资质认定和鉴定大纲出台进展情况,适时对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做出调整,请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附件:《2020年第一批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xls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