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关于开展复产复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知


来源/作者: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宋兴龙日期:2020-03-1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冀农机鉴字〔2020〕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站):

按照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及省安委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请各市结合当地工作部署,做好近期复工复产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督促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恢复生产之前,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危险作业防控、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面向基层,开展整治警示教育。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向农机户及驾驶人发送农机安全告知书、农机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内容,增强农机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扩大整治影响力。

三、立即行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复工复产的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2020年3月13日


添加人:宋兴龙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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