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鉴字〔2020〕11号
各有关农机企业:
为确保2020年到期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能够及时换证,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我省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行网上申报。省内注册的农机企业可通过河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信息化平台(网址为http://hb.njjd.org.cn/appraisal_font)自愿提出换证申请。产品一致性检查依据新版推广鉴定大纲进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进行。对于新版推广鉴定大纲中的新增要求,由企业自我声明其产品符合新版推广鉴定大纲要求。《企业自我声明》(格式见附件),由生产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印章,扫描后上传申报系统。
二、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企业自我声明》格式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