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2020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作者: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闫和平日期:2020-05-28【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冀农机鉴字〔2020〕11号

 

各有关农机企业:

为确保2020年到期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能够及时换证,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我省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行网上申报。省内注册的农机企业可通过河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信息化平台(网址为http://hb.njjd.org.cn/appraisal_font)自愿提出换证申请。产品一致性检查依据新版推广鉴定大纲进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进行。对于新版推广鉴定大纲中的新增要求,由企业自我声明其产品符合新版推广鉴定大纲要求。《企业自我声明》(格式见附件),由生产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印章,扫描后上传申报系统。

二、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企业自我声明》格式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2020年5月26日

附件:《企业自我声明》格式.doc


添加人:宋兴龙 内容审核:朗月
欢迎分享,转载请保留出处及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http://came.net.cn/)。 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中国农机推广网」,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信息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