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函字〔2020〕26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
为保障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正常顺利开展,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考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实行分散考核。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人员考核工作,委托各市自行组织,省里暂不集中统一考核。因参加考核人员数量不足、场地设备不完善等原因,暂无法组织考核的,可按照相邻相近和规范便利原则,由具备条件的市牵头联合组织考核。
二、严格考核组织。各市要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考核规定,对申报参考人员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做好考核工作。考核前要提前报备,经省厅同意后组织实施。参加考核教学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三、省级进行通告。各市考核结束后,请及时将考核合格的教学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厅。省里组织审定确认并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通告后,颁发《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