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监﹝2020﹞ 33 号
有关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
根据2020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和各地牌证使用情况,现随文下发2020年度第二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分配方案,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单位按分配方案(附件1,附件2)分配的数量通过“安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及时查看相关发货信息;对收到的牌证进行清点并按照农业农村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作的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数目相符且验收合格,填写牌证签收单(附件3),签字盖章报总站监理装备科,并登录管理系统点击“收货”按钮。
二、各接收单位要加强牌证管理工作,要按照《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订制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机监监〔2017〕41号)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牌证的接收、核对、保管工作,落实牌证登记、使用、发放台账以及定期上报等管理工作制度。
附件:1.2020年度第二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证件分配方案
2.2020年度第二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号牌分配方案
3.2020度第二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牌证签收单
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1.2020年度第二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证件分配方案.xls